源译识【域外案例】 | 译文分享:SCO诉IBM上诉判决(2018)
【编者按】 本案是曾被Linux视为“生存威胁”的诉讼案,历时18年最终以1425万美元达成和解。本案起因于SCO前身与IBM之间就操作系统达成的合作项目Monterey。SCO指控称,IBM将属于SCO的知识产权贡献给了Linux开源社区并创建了UNIX操作系统AIX,进而使这些源代码以GPL许可证形式免费被使用。2018年,美国上诉法院撤销了基于代码盗用主张对IBM的简易判决并发回地区法院重审,并就对IBM侵权性干扰的主张维持原判,对驳回SCO修改诉状的请求维持原判。2021年,随着SCO宣告破产,双方最终和解。
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发起的源译识项目(Contransus)以在共译中凝聚开源共识为宗旨,对开源相关许可证、域内外司法判决、专业书籍、重点报告等内容进行专业可信的翻译。本项目组织翻译SCO诉IBM案判决,并基于CC BY-SA-ND 4.0协议发布中译本。如您对本项目或译文有任何建议,欢迎订阅或联系translation@openatom.io.
判决书英文原文:
https://cases.justia.com/federal/appellate-courts/ca10/16-4040/16-4040-2018-01-02.pdf?ts=1514916068
判决双语版(全文):
司法案例翻译/英译中-SCO Group Inc. v. IBM. 879 F.3d 1062-2018.pdf · master · Contransus · AtomGit
判决书译文节选
……
2. 通过向Linux不正当的披露进行间接干扰
地区法院认为,根据犹他州的法律,SCO基于IBM公司向Linux披露的间接干扰理论并不可诉。SCO声称,IBM错误地向开源社区披露专有的UNIX素材,导致SCO的潜在客户放弃其收费产品,转向免费的替代产品,也导致SCO在UNIX- on- Intel市场上的销售额大幅下降。换句话说,这一理论是基于被告被指控的基于市场的活动,这些活动可能导致潜在客户不再与原告做生意。犹他州法院是否会将这种理论认可为侵权干扰主张,则是州法律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当一项上诉提出的是州法律尚未解决的问题时,我们通常必须‘试图预测最高法院将如何解释该问题’”。“此外,‘如果没有最高法院的明确指导,我们一般不会扩大州法律’”。事实上,我们已经指出,鼓励联邦法院适用州法律下的新的法律原则的一方必须能“有力地证明”如果提出该问题,该州的最高法院将会采用这个原则。考虑到这一点,我们适用犹他州的法律。
犹他州法律明确接受故意干扰理论,该理论基于潜在或预期的客户——而非仅是现有客户——由于被告的不正当干扰行为而流失的证据。
此外,犹他州法律并不要求被告为诱使第三方切断与原告的经济关系而去直接面对第三方。犹他州最高法院在Leigh Furniture & Carpet Co. v. Isom一案的开创性的判决中说明了这一点。在该案中,被告的代表经常在“营业时间内频繁造访原告的商店,与他面对面,询问他,并就其业务开展方式提出要求与询问。”这些破坏性的侵扰“一再地干扰了销售活动,导致[原告]的顾客有抱怨和投诉,并不止一次导致顾客离开商店”。尽管被告与被赶走的第三方客户之间没有直接的交流,但犹他州最高法院仍然认为这种干扰行为是可由被告起诉的。
可以肯定的是,Leigh Furniture案支持了基于被告的对未直接接触潜在客户的侵权性干扰的主张,但Leigh Furniture案并没有明确表示,任何对公众和一般市场的不正当行为,只要竞争对手的商业关系因不正当行为而受到损害,就可以构成侵权性干扰的主张。实际上,这会将几乎所有基于市场的非法活动的主张转化为侵权性干扰的主张,在犹他州的判例法中,我们并没有发现任何迹象表明州最高法院会接受这样一种扩大性的解释。至少,由于SCO没有就这一点引用任何控制性的案例,因此未能“有力地证明”犹他州最高法院在遇到这个问题时会证实该理论。因此,我们同意地区法院的观点,即SCO的间接干扰理论在犹他州法律下并不可诉。
……
翻译 &交叉审校:郭雪雯、张苏兵、刘博雅、陈文
审校 :王荷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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